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赠与合同撤销的问题。我一个朋友的父亲,在生前赠与了他人一套红木家具,但是现在我朋友想要回那套家具,因此,我想问一下,法律对赠与人的继承人撤销赠与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呢?
您好,非常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关于赠与合同撤销这个问题,尤其是涉及到了赠与人的继承人,一般来说,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只能在赠与人不能行使撤销权的情形下,才能有撤销赠与权。
依《合同法》第193条规定,在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即在赠与人不能行使撤销权的情形下,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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