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刚毕业的应届大学生,现在马上要和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了。我以前没什么经验,也不知道要注意些什么,如果将来公司违约的话,我可以向公司主张损害赔偿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劳动合同的违约承担方式中,如何理解损害赔偿”这个问题。
一、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等形式。
对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考虑到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结合国外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的规定,主要应以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为主,以禁令、申明等防范、补救措施方式为辅,违约金和定金方式不宜适用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场合。
二、用人单位违约时应赋予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或损害赔偿的选择权。
劳动者本人可谓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者,赋予其选择权的目的在于保护在劳动合同中处于相对劣势地位的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者违约时,单位可以主张除要求继续履行以外的诸如损害赔偿、禁令等责任方式以救济自己的权利;
主张损害赔偿必须依实际损失为标准,而不应在劳动合同中事先约定其金额。
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