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刚毕业的应届大学生,现在马上要和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了。我以前没什么经验,也不知道要注意些什么,如果将来公司违约的话,我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劳动合同的违约承担方式中,如何理解继续履行”这个问题。
一、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等形式。
对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考虑到劳动合同的特殊性,结合国外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方式的规定,主要应以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为主,以禁令、申明等防范、补救措施方式为辅,违约金和定金方式不宜适用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场合。
二、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特定履行,是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相对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债务的责任方式。
尤其在单位违约时应首选以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式来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这对于竞争日趋激烈、业相对困难的形势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应当注意的是,继续履行仅发生在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形。
劳动者违约,用人单位一般不能援引实际履行制度。
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有人身依附性,如果强制劳动者履行劳务,无异于对债务人人身施以强制,侵犯人身自由,与现代社会以人格尊重、人身自由受保护的基本价值相违背。
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