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有一套闲置的房屋打算出租,但是房产证暂时还没办下来,朋友就说这种情况的房屋是不能出租的。我想问问律师,究竟不能出租的房屋有哪些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又有哪些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呢?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回答这类法律问题。
一般来说,不能出租的房屋主要有以下这些: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二、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
三、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
四、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不能租;
五、违章建筑;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
七、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屋;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产生有三种情形:
1、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
2、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想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也可以随时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