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您一下关于装修合同中最常设置的陷阱有哪些。我现在房子正准备装修,不想以后那么多麻烦事,所以想问一下,在签合同的时候,我应该注意有哪些陷阱?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一、更换单项材料 赚取当中差价
混淆材料笼统报价,混淆概念多算费用是个别家装公司惯用的伎俩。
签合同时将某一材料笼统报价计算,施工时更换单项材料,从中赚取差价。
此外,还炮制一些不具体或可多种解释的条款,借以金蝉脱壳。
二、合同主体不明晰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
此外,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
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三、监理概念模糊
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
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
有些家装市场承诺可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监理,其对装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是否有效及其作用还有待商榷。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