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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赠与的财产有效吗,离婚财产分割时需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424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夫妻一方赠与的财产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在法律上是共同共有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权利涉及全部共有财产,而不仅仅是对自己在其中所占份额的那部分财产。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之一在没有征得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处理共有财产,也无权单方处分属于自己应占份额的那一部分财产,擅自处理,如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提异议的,可以认定为有效,但如果其他共有人表示不同意的,则赠与行为无效,受赠人应当返还赠与物。

因此,夫妻一方在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财产做处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对方的同意或默许。

二、离婚财产分割时需注意什么

财产分割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方可少分或不分;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也应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4、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导致离婚的因素。若因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辞职补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认为,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所得不同。它与劳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这种补偿是对辞职者以后个人基本生活的一种最低保障,因此该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补偿金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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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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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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