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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离婚时家庭财产如何保全

此文章帮助了433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财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一个家庭要存在家庭共有财产,要具备两方面条件:一是有共同的劳动行为或受赠事实;二是家庭不仅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

一般而言,家庭财产主要包括下述四种:

1、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其中包括双方或一方劳动所得财产,双方或一方所得遗产或受赠的财产。

3、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子女,但父母有平等的管理权)。

4、还包括父母、祖父母以至兄弟姐妹的财产。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不明确的夫妻共同所有。

二、离婚时家庭财产如何保全

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

因此,起诉前不要打草惊蛇,应该先不露声色的收集整理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必要时,可以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比如:

1、公司股东出资或者权证的收集、相关财务报表的收集、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贵重金银首饰的保护,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或者录像等。

2、存折的开户行、账号。如果当事人知道了银行的用户名和账号,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账号的储蓄资金进出明细。

3、股市的股东账号。如果当事人收集不到相关账号材料,不必担心,律师可以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查询股票持有的详细情况。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法律上所说的工资收入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而基本工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此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以及福利等。对于某些群体,比如股东、企业高管,除了工资收入外,还会有相当可观的股权分红、期权奖励,这些共同构成了他或她的总收入。而以上所述应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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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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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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