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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离婚时一方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397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有些夫妻在离婚诉讼的时候,会将存款转移或是将共同财产转移在他人名下。此种情况下,由于证据很难收集,对于另外一方会非常不利。律师建议:在诉讼开始时便向法院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如常生活中,在不影响夫妻的感情的情况下,注意掌握家庭存款的帐号、密码;对方个人的工资收入、股票、债券、基金等经济信息。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离婚时一方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包括:

1、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2、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3、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4、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5、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6、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另外,下面几种情况也属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离婚时一方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

有些夫妻在离婚诉讼的时候,会将存款转移或是将共同财产转移在他人名下。此种情况下,由于证据很难收集,对于另外一方会非常不利。律师建议:在诉讼开始时便向法院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如常生活中,在不影响夫妻的感情的情况下,注意掌握家庭存款的帐号、密码;对方个人的工资收入、股票、债券、基金等经济信息。离婚夫妻中,在分割财产方面经常出现这样的问题: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收入有单位的收入证明,但在离婚时一方将财产转移了,又无法说清巨额收入的花费去向,对方疑问此财产是否可进行财产的分割。

要求对该笔财产进行分割的一方必须提供证据证明确实有该笔财产的存在,例如存款要提供凭证,但是对方明确表示承认确有该笔存款的则不需举证。同时,还应该证明该笔财产的现实存在。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辞职补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认为,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所得不同。它与劳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这种补偿是对辞职者以后个人基本生活的一种最低保障,因此该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补偿金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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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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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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