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婚姻律师  >  子女抚养  >  子女抚养费  >  继子女抚养关系如何成立,继父母是否需要给付抚养费?

继子女抚养关系如何成立,继父母是否需要给付抚养费?

此文章帮助了1294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继子女抚养关系如何成立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以婚姻为媒介形成的姻亲关系,并不必然转化成抚养教育关系,例如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只存在姻亲关系,这种继父母与继子女只是名分上的,既没有相互间的扶养关系,也没有财产上的继承关系。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是区分继父母子女之间有无权利义务的依据;对于在什么情况下继父母与继子女才算形成了抚养关系,婚姻法未作规定,实践中也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主要理论观点有:

(一)以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为标准;

(二)除(一)外,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三)认为只要继父母与继子女—起共同生活,就可以认定他们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

从婚姻法的立法本意解释,第二种观点比较符合。即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并且承担了教育和照料的责任,则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就此成立。

二、继父母是否需要给付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如果继父(母)同继子女已经形成事实抚养关系,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也不影响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义务的履行。同样,对于自己有事实抚养关系并且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继父(母),继子女也应履行赡养义务。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继子女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以上就是有关“继子女抚养关系如何成立”、“继父母是否需要给付抚养费”问题的解答。立法没有明确给出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成立的标准,当事人往往也就较难判断,到底自己是否需要付给继子女抚养费。因此,当您需要处理此类问题和纠纷时,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他们会为您提供专业明确的答复,必要时还可以协助您搜集相关信息和证据,从而帮助您高效快捷的处理好此类纠纷。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要求增加抚养费,若能协商一致,当然最好,若协商不成,需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增加。开庭时,除向法庭陈述要求增加的正当理由外,还要提供证据。因此,在起诉前,需要收集孩子的学费、医疗费、生活消费开支等方面的票据,计算出这些费用已经超出了原定的数额,不能满足孩子实际需要。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变更抚养权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通过公证等也能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子女抚养费相关咨询

子女抚养费相关资讯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子女抚养费相关文书

子女抚养费相关协议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新婚姻法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离婚子女抚养费计算、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