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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给付子女抚养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何时终止?

此文章帮助了558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如何给付子女抚养费

现如今,随着社会压力的加大,离婚率也在提高。夫妻离婚后,孩子随同一方生活,另一方负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具体而言,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按一下原则给付子女抚养费:

(一)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如果有条件,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如果暂时不具备条件,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何时终止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一知持续到子女成年并能独立生活为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有关规定:

1、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父母应当负担虽年满18周岁,但是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育费。

4、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主要指患有严重疾病、残疾、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不能参加正常就业的人。

5、尚在校就读的,在校指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6、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主要指患有精神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生活在城镇的子女无就业机会尚处于待业状态的。

7、父母自身丧失抚养能力的。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给付子女抚养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何时终止”问题的解答。相信您在看过之后会对子女抚养方面的问题有一个较为清楚的认识。现实生活中的情况远远比理论复杂,所以关于子女抚养纠纷方面的案例也层出不穷。所以,当您也面临着有关子女抚养方面的纠纷和问题时,我们还是建议选择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进行咨询。相信以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一定会给出一个明确合理的答复,助您早日走出困境。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要求增加抚养费,若能协商一致,当然最好,若协商不成,需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增加。开庭时,除向法庭陈述要求增加的正当理由外,还要提供证据。因此,在起诉前,需要收集孩子的学费、医疗费、生活消费开支等方面的票据,计算出这些费用已经超出了原定的数额,不能满足孩子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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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通过公证等也能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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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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