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保单是共同财产吗
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因此是一种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异,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则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
但如果由于投保时间短,此时退回的保单现金价值或许会远远低于所交纳的保费,此时,保单现金价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就会得不偿失。因此,较合理的做法是将保单转让给被保险人,由被保险人支付给投保人一半的保险费用。对于保险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因此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精神损失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所谓精神损失费,也叫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人格权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神痛苦,侵权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予以抚慰。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精神损失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
所谓精神损失费,也叫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人格权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神痛苦,侵权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予以抚慰。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精神损失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的财产,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的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精神损失费是公民的人格权受到损害而取得的赔偿,即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取得的,我们认为可参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精神,宜确定为夫妻中受害一方的个人财产。
以上就是有关离婚时保单是共同财产吗以及精神损失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的具体介绍,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现实生活中,夫妻都是财产共享,但是一旦感情破裂闹离婚的时候,就会出现很多争执甚至是纠纷。不管是哪一方都不想对方在离婚时拿到更多的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区分好可分割的夫妻财产是重点。如果对于某些财产您还是无法辨别,您可以咨询相关的婚姻专家律师的意见,以更好的解决您的问题,维护您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