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离婚案件占各类民事案件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在绝大部分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是争执最激烈的,而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具有所有权的财产。夫妻离婚事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因此在离婚时,很多夫妻都想让某些财产归为自己的个人财产,比如个人婚前房屋婚后产生的租金收益等。那么个人房屋租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哪些不是家庭共同财产?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介绍,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一、个人房屋租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出租婚前房屋的租金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根据上述规定,不论一方用来出租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租取得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想属于一方所有,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及婚后收益约定的协议公证。
二、哪些不是家庭共同财产
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也要注意下述问题:
1、夫妻的婚前财产和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
2、复员、转业军人的医疗费归本人所有。如果结婚多年,夫妻共同生活较长的,可按共同财产对待。对夫妻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无法确认的,视为共同财产。
3、应将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加以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