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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有何惩罚,离婚如何防止对方隐匿财产

此文章帮助了520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离婚过程当中,很多人为了想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更多的财产,或者保留更多的财产,通常绞尽脑汁隐匿、转移,甚至变卖相关财产以期达到将财产转化为个人财产的目的。在实践中,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有何惩罚?我们究竟该如何发现对方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以防止对方隐匿财产,维护婚姻期间属于自己的正当合法的财产呢?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介绍,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如果您在看完下文内容后仍存在疑问,建议您咨询相关的婚姻专家律师。

一、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有何惩罚

对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拒不交出的,还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单位违反前述规定的,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离婚如何防止对方隐匿财产

首先应当了解,隐匿财产的几种形式:

1、隐瞒对方,私自拥有不动产。比如说,单位的奖金等诸如飞基本工资类的福利,或者开立公司的其他账户收入。很多人喜欢建立小金库小金库其实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另外一方对此并不知情,以至于隐瞒方可将此视为个人的财产在离婚时不加以分割。

2、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以自己为产权人的房屋并将其过户至他人名下,卖房购得的房屋入自己的私人隐秘账户。

3、以他人的名义购置房产或者购买股票、基金等投资类金融产品。

针对以上三种隐匿财产的方式,我们认为,对于以他人名义购买的房屋,大多会是以其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的名义,在离婚诉讼之前,应尽量的查找到相关证据证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已经转卖的房屋,同样在追查到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房屋所得价款。对于隐匿的财产,应该留心对方在短时间内是否存在支出或者收入的大幅增加或者减少,并注意流向。

对于处在离婚边缘的夫妻,既然婚姻无法继续维系,那么,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任何一方尤其是女性而言,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案件中,一方擅自将存款取出,并声称该笔钱已用于生活开支,但实际却以他人名义存入其他账户。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支持当事人关于调查案外人存款账户的申请。我们可以从存款取出时间、数额,对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等方面反驳。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及对方的资金流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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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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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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