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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数额,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期限

此文章帮助了392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离婚后的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血缘关系,不能因当事人的意思而予以解除,也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双方都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法律规定,由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那么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数额是多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期限是多长?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介绍,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如果您仍有疑问,建议您咨询相关的婚姻专家律师。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司法解释中指出,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期限

离婚后抚养费要支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止。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子女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子女抚养费。已满18周岁尚未独立生活的

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然须给付抚养费:属于尚在学校接受高中教育以及以下学历教育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

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关于教育费的负担,在我国国情下,子女年满18,虽已成人,但尚在各类学校就读,一时无法工作,无法自己养活自己的情况,这时家长只要还有负担能力,就应该继续负担必要的教育费,该孩子完成学业。但如果父母确实没有给付能力,孩子又已经年满18周岁,子女要求父母必

须给付自己上大学的费用,是不合理的,因为在我国条件下,这不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要求增加抚养费,若能协商一致,当然最好,若协商不成,需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增加。开庭时,除向法庭陈述要求增加的正当理由外,还要提供证据。因此,在起诉前,需要收集孩子的学费、医疗费、生活消费开支等方面的票据,计算出这些费用已经超出了原定的数额,不能满足孩子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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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通过公证等也能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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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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