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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还

此文章帮助了309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具体情形有以下四种情形:

1、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

3、离婚后因就分割原夫妻共同财产所必须支付的费用,如共同委托的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等财产处理费;

4、因抚养子女或行使子女监护权,未成年子女侵犯他人权益所致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二、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还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还,根据具体情况,有以下四种不同的处理办法: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4、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以上就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以及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还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夫妻离婚时不可避免地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应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在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时首先要区分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因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是不用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时,如果您有什么疑问或者是遇到了什么复杂的问题,建议您咨询相关的婚姻专家律师,以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此债务是否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所负的债务?如果债券人明知此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如果此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总之,判定债务性质看用途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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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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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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