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仍然存在,这也导致夫妻婚姻破裂,针对彩礼产生了诸多纠纷。实践中返还彩礼的法定情节有哪些?如果诉讼解决,返还此彩礼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解释2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返还彩礼纠纷的诉讼时效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未对该条适用诉讼时效问题作出规定,这就意味着,对于有关彩礼返还的权利的保护,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二)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三)同居关系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从双方分居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四)无效婚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关系无效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五)可撤销婚姻关系案件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关系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以上就是对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和返还彩礼纠纷的诉讼时效的介绍,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关于彩礼纠纷,诉讼过程比较的繁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他们在离婚彩礼方面经验丰富,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