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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有哪些,离婚后夫妻债务该如何偿还

此文章帮助了295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离婚案件中,有争议的不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夫妻债务,夫妻债务如何承担是争议的焦点。那么夫妻债务有哪些?离婚后夫妻债务又该怎样偿还呢?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

一、夫妻债务有哪些

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离婚后夫妻债务该如何偿还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以上就是对夫妻债务有哪些和离婚后夫妻债务该如何偿还的回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夫妻债务的偿还问题,困扰的不仅仅是夫妻双方,还有债权人。因此如果您对夫妻债务有疑问,一定要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他们实务经验丰富,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和帮助。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此债务是否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所负的债务?如果债券人明知此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如果此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总之,判定债务性质看用途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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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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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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