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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如何办理,婚前一方父母购买的房屋算谁的

此文章帮助了822人  作者: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婚前财产公证如何办理

1、准备材料。准备材料应当包括: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应详细写明公证的财产以及明确的归属。

2、出公证申请。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注意这个时候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必须双方亲自前去。

3、公证员查实协议完成谈话记录。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等内容进行验查。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婚前财产协议书。在公证员的主持下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书,并由公证员签字公证。以上就是关于婚前财产是什么以及怎么办等问题的详细介绍。总之,婚前财产公证要求当事人要充分考虑其所关涉的利益对双方是否重大。在确定完公证的内容之后,双方当事人还必须要按照法定程序去办理公证手续。这个流程中涉及到大量的材料,如果觉得心理没谱儿,建议不妨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以免去后顾之忧。

二、婚前一方父母购买的房屋算谁的

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婚前为表达爱意,把自己名下的存折赠给对方,但对方至今没有支取,若离婚,存折里面的存款怎么处理?对此,观点不一,通说认为,这种赠与合同不能成立,存折中的存款并没有发生转移。因此,存折既然赠与了,就应当把存折上存款人的名字改过来,房屋、汽车等记名权利的财产更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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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传统风俗习惯常以摆婚宴酒席的那天作为男女双方的结婚时间,这只是人们心目中结婚的开始,我国婚姻法并不承认这种仪式制结婚。从法律意义上讲,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结婚登记为准,也就是说结婚证上的登记时间是夫妻关系确立的时间。这一时间也是男女双方权利义务划分的时间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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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原资深法官,现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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