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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有价证券如何进行分割,婚前股票怎么进行分割

此文章帮助了436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时有价证券如何进行分割

在离婚时,几乎每一个案件都会遇到股票分割析产问题。一般法院处理的方式是,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价格基准,若协商不成,在查清具体数目后,法院确定一个基准日作价折算成人民币分割。若按市价分配有困难时,(比如一方有合理依据坚持按股份分割,或股市涨幅趋势较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这在实践操作中具有一定的难度,需要灵活掌握。比如,现在有些外资公司,为鼓励员工好好安心工作,以未上市较低价格转让给员工股票,在员工离婚时,该部分股票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但肯定不能按购入价分割,而市值又不好确定。因此,也可按股份数额分割。债券、基金分割办法也是如此。

二、离婚时婚前股票怎么进行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修正案)有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经营性收益、受赠和继承的财产等,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财产,则非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一方婚前所有的股票,不能构成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婚前股票而婚后才派发的股息、红利,是婚前股票所生法定孳息,根据主物决定从物原则,这些股息、红利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前股票婚后才配售、增发认购的新股,则不能一概而论。若认购股款源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配售或增发所得股票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法律上所说的工资收入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而基本工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此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以及福利等。对于某些群体,比如股东、企业高管,除了工资收入外,还会有相当可观的股权分红、期权奖励,这些共同构成了他或她的总收入。而以上所述应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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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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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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