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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发现对方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804人  作者:济南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没有明示归一方所有的;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一)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四)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二、发现对方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了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将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婚姻关系解除前前,财产分割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财产保全。

(二)婚姻关系解除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行为

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发现对方转移共同财产怎么办”问题的解答。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由于法律维权意识比较淡薄,不会刻意去区分家庭财产的所有权,也就不会去注意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哪些又属于个人财产。等到夫妻感情逐渐破裂,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时,也不知采取哪些应对措施。其实,此时一个较好的解决办法是咨询婚姻家庭律师。相信他们会从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出发,结合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来分析和研究问题,从而更加妥善地协助当事人处理好相关问题。

济南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如果存款账户内有单位资金,有排除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如出纳,可能因为单位操作的需要,有部分资金通过其名下的账户流转。若能证明,则该账户钱款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单位是不能这样操作的,违反了会计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单位违规,而使该财产权属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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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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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艳丽律师
曾艳丽律师济南知名婚姻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婚姻领域的研究,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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