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所谓婚前财产,是指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婚前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二)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三)一方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四)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需要分割的是哪些财产
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谓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法规定的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即夫妻双方没有对归属作出有效约定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些财产是我国《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的,主要有:
1、工资、资金收入。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工资、资金收入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付出劳动所得的各项报酬。比如,红利、津贴等。
2、生产、经验的收益。这种收益包括来自农业生产、工业生产以及第三产业等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既包括劳动收入,也包括资本收益,比如股票债券收入、个体工商户经营收益等。
3、知识产权的收益。这里的知识产权收益指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的知识产权收益、如稿费、版税等著作权收益,或因商标、发明、实用新型设计等而获得的财产收益等。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只要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继承权的取得或接受赠与发生在婚姻关系期间,该财产即为法定夫妻共同财产。
5、军人复员费、转业费、自主择业费的一部分。计算方法是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6、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