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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的途径有哪些,涉外离婚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

此文章帮助了452人  作者:武汉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结婚容易离婚难,涉外离婚的途径有哪些?实践中,涉外登记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这些问题影响着涉外离婚能不能成功,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涉外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当事人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均无异议的,可以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二是通过人民法院由诉讼程序解决。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

二、涉外离婚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以上就是涉外离婚的途径有哪些,涉外登记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办理涉外离婚,当事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恰当的离婚方式,不然就可能进行漫长的离婚拉锯战,对夫妻双方来说都不划算。涉外离婚怎样办理,可以咨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武汉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由于历史原因,自两岸开展旅游、经贸合作后,有关婚姻问题的矛盾日益突出。对于这种因特殊历史原因造成的婚姻问题,一般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如果当事人协议不成,政府也可以根据《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酌情处理。人民法院不以重婚对待,采取当事人不告诉不主动干预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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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思想日益开放,跨国婚姻越来越多。中国人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与国内公民结婚并无太大不同。外国人除了要提供来华证件、身份和婚姻证明等证件材料,接受正常审查外,只要符合我国的婚姻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在办理结婚登记上也还是十分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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