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往往会伴随着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那么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范围是怎样的?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既然离婚需要对可分割的财产进行分割,那么离婚时分割财产的方法有哪些?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避免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财产权益遭受损害。
一、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范围
夫妻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包括:
(1)一方婚前(结婚登机前取得)财产;
(2)一方身体受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个人财产永远属于个人所有(原婚姻法曾有夫妻结婚一定期限个人财产即转化为共同财产的规定已经废除),不属于离婚分割的范围。
离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
(6)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7)公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
(8)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9)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10)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1)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
(12)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
二、离婚时分割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1)双方均等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3)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4)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可协商分配、按市价分配、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5)股份或出资额可以变卖或者股权转让来分配;
(6)无法分割的财产可评估后按照评估价分配;
(7)财产拍卖或者双方竞价取得财产。
以上就是对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范围以及离婚时分割财产的方法有哪些等问题的介绍。现实生活中不少感情走到尽头的夫妻对于离婚本身没有多大的分歧,但是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往往闹得不愉快甚至是对薄公堂。如果说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不可避免走到了诉讼这一步,不管是哪一方都要注重对夫妻财产相关的证据收集。但是某些证据是不好收集的,比如对于登记在一方名义下却本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证据就不好收集,此时就需要您及时向婚姻专家律师做咨询,以避免遭受无谓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