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办理登记离婚有哪些步骤?如果夫妻不能达成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便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那么办理诉讼离婚有哪些步骤?对于这些问题,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都有明确的规定,本文也将就这些问题一一为您介绍。
一、办理登记离婚有哪些步骤?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二、办理诉讼离婚有哪些步骤?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根据上述内容,我们知道了办理登记离婚有哪些步骤以及办理诉讼离婚有哪些步骤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实践中,夫妻如果能够和平离婚,办理离婚登记自然是最好的,但是如果双方对于离婚或者离婚财产的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便只能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会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其办理过程也比登记离婚要复杂得多。因此,如果您决定诉讼离婚的,最好是能够咨询婚姻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避免在离婚诉讼中因准备不足而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