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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隐匿财产怎么办,离婚时女方能要求多分财产吗

此文章帮助了810人  作者:东莞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离婚时一方为了多拿到财产,往往会选择隐匿或者是转移财产,一方往往是离婚之后才发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离婚时女方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为了家庭没有经济收入,这时女方能要求多分财产吗?本文就此为您介绍。

一、离婚时隐匿财产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所以,离婚的任何一方只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并有确切的证据,就可以行使诉权,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分割应得的财产。

二、离婚时女方能要求多分财产吗

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事项,在有些情况下,财产不是平均分割的。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便是关于“离婚时隐匿财产怎么办,离婚时女方能要求多分财产吗”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必须得有证据证明法院才会支持你的主张,因此收集证据是很重要的一环,在实践中证据收集是比较难的,当事人往往不知道该如何入手,建议最好是委托专业人士进行,以免因您的行为而致使对方发现而消灭证据。

东莞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案件中,一方擅自将存款取出,并声称该笔钱已用于生活开支,但实际却以他人名义存入其他账户。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支持当事人关于调查案外人存款账户的申请。我们可以从存款取出时间、数额,对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等方面反驳。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及对方的资金流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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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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