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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对离婚协议不满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485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协议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育,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附条件,也不允许附期限。

2、离婚这种民事行为依其性质必须即时地发生确定的效力,不允许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不允许约定离婚不离家。

3、不允许一方代为子女免除另一方的支付抚育费的义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4、对住房分配,对离婚的一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二、对离婚协议不满怎么办

我国法律同时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只有当签订协议书时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时,法院查明后才会撤销协议书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否则会驳回原告要求撤销协议书的诉讼请求。注意,存在欺诈或胁迫情形时,也应当在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否则仍然承担败诉的风险。

除了欺诈及胁迫情形外,离婚协议书并非签订之后就不可更改,如果出现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如当时约定的抚育费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现时生活水平,或者子女出现严重疾病等,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根据现实情况适当增加抚养费。

以上就是对协议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和对离婚协议不满怎么办的回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协议离婚,最重要的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一定要在协议中的明确的约定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问题,以防发生纠纷。如果对离婚协议不满,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必须是在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同时一般只有在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下,才有可能会撤销或变更。离婚协议的签订需要十分的谨慎,因此,签订之前最好是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相信他们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和帮助。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不都是专业法律人员,因此有些观点和做法可能有所欠缺,我们不能一味听信他们的说法。比如在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议时,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参的方案仅供您参考,不是说非要按他们说的办,您最好还是咨询一下专业律师,避免草率办理,留下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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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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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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