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可以起诉离婚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
二、如何办理起诉离婚手续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被告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原告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被告同意原告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原告仍坚持要求离婚而被告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起诉离婚后,法院都会进行调解,如果您不了解调解程序的特点,法院对调解程序的运用,您很难在第一次诉讼中就实现离婚的目的。提起离婚诉讼前,您可以咨询一下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律师了解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规则、程序,会为您讲解离婚诉讼的技巧,帮您避开离婚诉讼中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