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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297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很多时候很难区分,但是离婚时夫妻对于共同债务才共同承担,因此有必要分清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什么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对于共同债务离婚时一般如何处理?

一、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以上即是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一般情况,夫妻共同财产还有一些比较难以认定的情况: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夫妻一方只要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

二、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个人债务应当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这种个人财产包括法定的个人财产、约定的个人财产及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所得的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对方同意以共同财产清偿,法律并不禁止。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其个人财产替对方清偿了个人债务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酌情返还。

以上便是关于“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对您有帮助。还有一点提醒您注意的便是,如果是协议一方负责还债的话,债权人也是可以找另一方要求偿还的,虽然能找对方追偿,但是对方给不给你就不一定了,因此对于债务的处理一定要慎重,当事人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分析,看要怎么做比较好。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此债务是否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所负的债务?如果债券人明知此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如果此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总之,判定债务性质看用途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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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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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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