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忠诚协议”签订时男女双方感情正酣,为了表达对爱情、婚姻的忠诚,夫妻双方不惜签订高额的赔偿金额,以示忠贞。可是一旦将来发生离婚诉讼,其后果常常是违反约定的一方净身出户还不能够偿还该笔赔偿费用,因此当初承诺的一方往往会矢口否认。我们不禁要问,夫妻间的忠诚协议到底有效否?遵守忠诚协议的一方能否以忠诚协议为依据要求另一方赔偿呢?本文将在以下的介绍中为大家解答。
一、忠诚协议能否生效
根据《婚姻法》,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和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协议约定其归属,也可以在离婚时通过协商达成分割协议。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则财产归属协议产生拘束力:第一,夫妻双方在进行财产约定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对财产进行约定;第三,财产约定合法,并不超过夫妻所享有财产的范围;第四,约定内容比较明确;第五,不违背强制法。夫妻在约定中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忠诚协议具有合同性质,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为有效协议。
二、能以忠诚协议为依据要求索赔吗
夫妻间的忠诚协议是对《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内容细化。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的对夫妻财产关系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财产关系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等违反夫妻忠诚的行为是适用财产责任的,法院可以将其作为判决的依据。
以上便是关于“忠诚协议效力如何,能以忠诚协议为依据要求索赔吗”的相关解答。最后再提醒一下大家,夫妻一方一旦出现违反忠诚协议的情形,其往往会辩解自己在签订忠诚协议时不是自愿的,不愿承认忠诚协议的有效性,此时只能诉诸法律,建议咨询并委托专业的婚姻方面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