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随着生活节奏日渐加快,闪婚的现象也逐渐增多,且现今的结婚讲究排场,讲究气氛。男方在彩礼的支付上也越来越大手笔,少辄几万,动辄几十万。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女方解除婚约,面临的就是大额彩礼的返还问题。那么哪些情况需要返还彩礼?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时效在法律上又有怎样的规定?下文将为大家作出解答。
一、哪些情况需要返还彩礼
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请求返还彩礼的时效
1、如果双方解除婚约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2、如果双方登记结婚后确未共同生活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则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3、同居关系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从双方分居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4、无效婚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关系无效之目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5、可撤销婚姻关系案件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关系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彩礼返还诉讼时效可以发生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形。
以上就是“哪些情况需要返还彩礼,请求返还彩礼的时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彩礼的支付其实只是我国传统婚礼形式的一种沿袭。但是对于彩礼纠纷的处理我国《婚姻法》并没有采取观望的态度。只要是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一般都能够得到支持。如果您遇到了上文中所说的这种情况,建议您咨询或者委托专业的婚姻方面的专家律师,让专家律师来帮您分析具体情形是否满足法定条件的要求,争取最大限额地拿回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