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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

此文章帮助了501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协议离婚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协议离婚,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一)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三)协议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

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四)申请登记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五)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

二、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

对于民政协议离婚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1、协议内容要完善,尽量做到没有事后工作(比如财产没有处理清楚);

2、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3、明确民政协议得不到法院的强制执行(比如孩子的抚养费对方不支付时,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有离婚后的事后工作,要尽快办理,以免时效问题,和夜长变卦(比如房子需要对方配合过户)。

以上就是协议离婚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与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的手续要简单很多,具备省时、省钱的优点。不过协议离婚也存在很大的风险,常常出现一方当事人反悔、不履行协议的情况。如果您想办理协议离婚,最好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一下如何防范风险。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不都是专业法律人员,因此有些观点和做法可能有所欠缺,我们不能一味听信他们的说法。比如在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发生争议时,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参的方案仅供您参考,不是说非要按他们说的办,您最好还是咨询一下专业律师,避免草率办理,留下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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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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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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