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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解除同居关系,解除同居时财产怎样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352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怎样解除同居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

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3、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

4、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

5、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等形式确定赔偿金,一方起诉主张另一方支付该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解除同居时财产怎样处理

双方非法同居生活期间共同劳动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但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本着照顾妇女、儿童利益原则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归受赠人个人所有。一方向对方索取的财物,根据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双方过错程度以及经济情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非法同居期间,双方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以上即是怎样解除同居关系,解除同居时财产怎样处理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解除同居关系时,当事人对财产分割等问题发生争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当事人起诉前,应当搜集好证据证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同居共同财产。因为这直接决定着财产的分割方式、分割份额。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可以为您详细介绍可以搜集哪些证据、如何搜集这些证据。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同居受法律保护的成分是极为有限的。实践中,法院处理同居关系引发的财产分割案件,通常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一般而言,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一方个人财产的,也按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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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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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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