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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分居怎么离婚,两地分居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此文章帮助了625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两地分居怎么离婚

离婚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同意离婚,但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两地分居,住所不在一地,根据“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若丈夫起诉离婚,则他应当向妻子所在地的法院提起。同样,若妻子提起离婚诉讼,也只能向丈夫所在地的法院提起。

二、两地分居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以上就是“两地分居怎么离婚”,以及“两地分居离婚时财产怎么分”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很多两地分居的夫妻都熬不过距离产生的隔阂,最终走上了离婚道路。但是他们中的很多人都不知道怎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您也有这样的疑问或者上文内容还不足以解答您的全部疑问,您可以咨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与财产争议要一并处理,而法院也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因此,法院会让原告预估财产价值。我们不建议伪造或虚报财产价值,这样会引起立案人员的反感,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同样,也不要过高地估计财产价值,为以后的退费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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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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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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