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具体依据为:
(一)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在双方出于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1、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另有约定外);
2、婚后财产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平均分配,或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五)《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夫妻共同财产是最典型的共同共有关系,那么在夫妻感情破裂后财产的分割又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了解了“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及“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的一些基本内容,如需了解更多,当事人最好是能够咨询婚姻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