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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离婚时一方伪造共同债务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374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是指由举债人个人承担偿还义务的债务,与配偶无关,包括婚前个人债务和婚后个人债务。

(一)婚前个人债务

婚前个人债务,是指截止领取结婚证之时,一方在之前所举之债,无论如何也不会成为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婚前债务主要包括: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

5、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6、夫妻一方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

(二)婚后个人债务

1、双方约定为个人债务;

2、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为个人债务;

3、因财产约定而产生的个人债务;

4、未经对方同意,一方擅自资助或抚养与其没有抚养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为该方个人债务;

5、私自经营(收益独享)所负债务;

6、一方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

二、离婚时一方伪造共同债务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发现对方伪造共同债务,最好做到以下两点:

(一)应当收集好借据言明的借款日期和当时家庭的收入支出状况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债务系伪造的各种证据。

(二)如果该项借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话,债务不应由夫妻共同偿还,而应由借债个人负责偿还。

上述内容介绍了“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以及”离婚时一方伪造共同债务怎么办”的相关解决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夫妻债务中,伪造债务问题也频频出现,这也是最为恶劣的手段,认识到这一点,当事人也应该对自己的合法财产多关注,以免出了问题还一头雾水。如果您还需要更详细地了解,可以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为您解除困惑。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此债务是否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所负的债务?如果债券人明知此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如果此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总之,判定债务性质看用途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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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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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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