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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有哪些,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依据

此文章帮助了389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二)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三)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四)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五)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六)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七)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二、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依据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辞职补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认为,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所得不同。它与劳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这种补偿是对辞职者以后个人基本生活的一种最低保障,因此该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补偿金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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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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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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