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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患有精神病可否判决离婚,该情形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此文章帮助了495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 一方患有精神病可否判决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判决离婚。法律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以上规定:下列情形下夫妻一方犯有精神疾病法院应判决离婚:

(一)一方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另一方提出离婚的;

(二)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三)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二、与精神病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确定精神病人的标准

离婚诉讼中一方为精神病人的,由于其作为当事人主体之特殊性质,更应注重对精神病人相关权益的保护,这也与法律“公正、公平”的精神相契合,从而让精神病人生理上的缺陷能在法律上得到圆满。确定精神病人的标准如下:

1、完全不能辩认自己的行为的;

2、不能完全辩认自己的行为的;

3、有时能够辩认,有时不能辩认自己的行为的。

(二)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

精神病人在离婚诉讼中,被确认为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的几种情况,均属于一方生活困难法律规定的情形,对方在离婚时应予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款项或者一定的财产,以保障精神病人在离婚后的正常生活,维护社会的秩序。

离婚,对孩子和家庭都会有影响,所以当配偶一方不幸患上精神病需要离婚时,法律不仅要考虑精神病配偶的离婚自由,同时也需要考虑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生活中,经常出现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主张离婚的情况出现,上文中写到的“一方患有精神病可否判决离婚”和“与精神病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只是一部分内容,若您需了解更多离婚中出现患有精神病的情况,建议您去咨询专业的婚姻法律师,会让您收益更多。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辞职补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认为,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所得不同。它与劳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这种补偿是对辞职者以后个人基本生活的一种最低保障,因此该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补偿金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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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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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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