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婚老人离婚有哪些财产问题
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双方约定财产、婚后受赠明确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或一方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婚前双方共同财产以及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对婚后财产及婚前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根据约定处理,但当双方的约定涉及夫或妻以外的第三人利益时,则应当谨慎处理,不能轻易地根据双方的约定作出处理。
对于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财产,则应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的规定作出处理:对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归各自所有;对于婚后受赠明确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归该个人所有;对于夫妻双方或一方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应当在三方各自无争议的前提下进行分割;
对双方婚前共同财产及婚后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时应根据财产来源、性质等情况作适当的分割,对获得财产多的,可根据财产的价值给对方作适当的经济补偿。
随着社会的发展,老人的生活条件也不断得到改善,所拥有的财产已不局限于一般的生活用品,包括房屋、股票、基金、债券、金银饰品、收藏品等价值大、难以估算的财产类型,而且有些财产又往往是婚前与子女共同所有未经过分割。所以,针对此类财产价值大,或与子女共有的未经过分割的财产,应根据财产的性质、来源、使用价值等情况进行合理分割。在涉及财产分割纠纷时,要强调一点的是,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变化为婚后共同财产,应当依照婚前财产分割的原则来处理。另外,应以还存在的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已经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财产则不可以分割。
二、再婚老人离婚应注意什么
由于再婚老人大多年逾60,更有年逾90的耄耋老人,当涉及这些老人的离婚问题时,更要解决好他们的住房问题和养老问题,因为一旦解决不当,往往会引发老人的赡养纠纷,不利于老人安享晚年。一般情况下,再婚老人婚前都有各自的住房,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一般一方住回自己的住房,涉及房屋权利人不是老年人本人的,应当征询房屋权利人的意见。婚前一方或双方没有住房,婚后也没有获得过房屋的,离婚后各自解决居住问题,但在解决该问题时要和各自的子女做好工作,争取子女能安排好各自父母的居住问题,以防老人离婚后居无定所,造成新的矛盾。对于婚前一方或双方没有住房,婚后仅获得过一套房屋的,则要根据双方的婚前住房情况、经济能力、生活条件等情况综合而定,合理地安排老人的居住问题,获得住房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随着我国养老体系的不断地完善,现在的老年人大多有一定的养老金,但也确实有一部分老人即使有养老金生活仍比较困难,对此不仅要求其子女尽到赡养的义务,同时作为夫妻来说,也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对于离婚时一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
行文至此,本篇文章已接近尾声。闲言碎语不再多讲。“再婚老人离婚有哪些财产问题”、“再婚老人离婚应注意什么”业已介绍得差不多了。再婚老人离婚问题在社会中逐渐成为热点话题,其所牵涉问题,尤其是财产问题,容易引起纠纷。再婚老人的财产有婚前个人财产、双方约定财产、婚后受赠明确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或一方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婚前双方共同财产以及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等等,还有可能存在与前任未处理清楚的财产问题,离婚时定会纠纷不断问题重重,而子女们也担心父母再离婚后自己的潜在利益受有损失也会格外关注。如果遇到这些纠纷头痛不已的时候,可以在能力范围内聘请律师专门为您负责离婚事务,您能从这些事务中得到解脱,您的合法权益也能得到最适宜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