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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以收养孩子,收养孩子该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1421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人可以收养孩子?

什么人可以收养孩子,即收养孩子的主体条件是什么呢?我国《收养法》第六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四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够收养子女。换句话说,如果你膝下已经有了子女,或者你尚未满三十周岁,在这些情况下,就不能收养子女。

但是,《收养法》中还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需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2. 如果收养的对象是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则不受其生父母必须是在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或者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或者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3.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也可以收养继子女,除不受上述两条限制外,还可以不受收养法中规定的只能收养一名孩子的限制。

二、收养孩子该怎么办?

如果你可以收养孩子了,接下来面临的问题是,收养孩子该怎么办,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很多人认为不是收养个孩子么,只要孩子监护人同意,双方达成合意,不就可以了么?事实上,在我国,收养孩子有严格的程序,不仅仅对主体(即对什么人可以收养孩子)有限制,对如何收养孩子也有详细的规定。根据我国《收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和法规,收养孩子的程序主要有:

(1) 收养人与送养人(即孩子的监护人)双方自愿一致,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还应该征求孩子的同意;

(2) 收养孩子时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3)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还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4)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可以要求公证部门予以办理收养公证。

(5) 收养关系成立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公安部门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通过以上对什么人可以收养孩子,收养孩子该怎么办这些问题的解答,相信读者已经对这些问题有了清晰的答案。当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或许会遇到一些更为复杂的情况,比如自己收养了孩子后又生育了子女、或将自己子女送养后再收养等,这些问题很繁杂但也很重要,关系到是否违反政策和法律的问题,也关系到你是否能够顺利收养孩子的问题。这个时候,我们建议你可以找个婚姻家庭法的律师进行咨询。毕竟他们是这方面的专家,能够给予我们提供更多让人放心的信息和答案。

责任编辑:陈日辉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此外,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孩子是被准许的,但前提是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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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通过公证等也能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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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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