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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离婚时如何应对转移财产?

此文章帮助了372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时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

1、一方有了外遇而产生了离婚的念头比较大。外遇的一方可能担心被亲朋好友指责、唾骂,常常会无事生非制造事端,以便逼迫另一方提出离婚。如果离婚是迟早的事,首先考虑到诸如住房、存款等大额共同财产。有些当事人在一方起诉离婚时,对此也一直还蒙在鼓里。

类似情况还有私自将房屋产权过户到他人名下、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将同居期间至结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或建造的房屋登记在一人名下等等。

2、如果发现一方当事人不时将两人积蓄的钱取出,工资卡上的钱也往往过不了一天,便只剩下零头。或者在面对的追问,对方常常漫不经心地说丢了、吃了、喝了、赌了。一方在另一方并不知道,悄悄在外地银行开了一个账户,当所有的钱都已转移到该账户且认为万无一失后,他们间的离婚诉讼便开始了。

类似情况还有转移股市资金(基金)、隐匿炒股(基金)信息、抛售股票(基金)套取现金。

3、股权说没了就没了。为达到离婚而又不使股权被分割,早就蓄谋已久。找几位好友,他们间的股权转让其实是个幌子,利用这个幌子,使他人成了股东,而自己变得什么也没有。实际上,自己只不过是由名副其实的股东变成了隐名股东,由台前转到了幕后。

二、离婚时如何应对转移财产

首先,除平时应当具有自我保护意识外,还必须注意收集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就离婚案件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

1、对房屋等不动产或其它需要进行所有权登记的财产,以及虽不要进行所有权登记但金额、价值大的财产,应将自己的名字写入产权证书,或达成出资协议、书写好共有证明。

2、注意掌握对方开户银行以及资金账号,收集对方的大额储蓄信息、取款的凭条或信用卡刷卡记录。既把握动向,又可以证明期间置业的出资事实。

3、掌握家庭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另一方资金的流向情况,以便进行必要的反驳或抗辩。

上文对“离婚时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离婚时如何应对转移财产”两个问题进行了避繁就简地说明,相信大家现在对财产转移的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离婚时,要分财产,很多人不愿意,就通过转移财产等手段意图使财产继续存于自己名下而不致分割。有关离婚财产的其他问题,如离婚时隐匿财产的如何处理、离婚时隐匿财产的情形有哪些等,本文限于篇幅故不作介绍。在生活中,如果您遇到了有关离婚财产的问题,建议向律师进行咨询,相信律师专业的分析会为您带来帮助的。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案件中,一方擅自将存款取出,并声称该笔钱已用于生活开支,但实际却以他人名义存入其他账户。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支持当事人关于调查案外人存款账户的申请。我们可以从存款取出时间、数额,对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等方面反驳。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及对方的资金流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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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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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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