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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如何签订,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限制?

此文章帮助了425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婚内财产协议如何签订

《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内财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1、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及归属;

2、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及使用方法;

3、确立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义务;

4、协议的生效、撤销;

5、违约责任。

二、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能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在生活中有不少要求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对内对外效力)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说这种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力,除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不能对抗第三人。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不能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上文对“婚内财产协议如何签订”、“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限制”两个问题进行了避繁就简地说明,相信大家现在对婚内财产协议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婚内财产协议着重在处理婚内财产关系,无论如何,都是对婚内财产关系的一种合意。有关婚内财产协议的其他问题,如婚内财产协议效力如何、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吗等,本文限于篇幅不作赘述。生活中,如果您遇到了婚内财产协议方面的问题,建议向律师进行咨询,相信专业的律师会帮助到您。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家庭冷暴力相对殴打等积极暴力而言,表现为冷淡、轻视、疏远和漠不关心,在精神和心理上给对方造成伤害。冷暴力是否能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对支持冷暴力赔偿请求的判例尚无一例。在海淀法院的离婚审判指导中对冷暴力的规定也仅限于作为法院依法判决离婚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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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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