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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哪些情形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此文章帮助了541人  作者:烟台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导致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

二、哪些情形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部分,但在离婚方面又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几点规定,这并不是剥夺男方的离婚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迟了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在前述的三种情形消失后,男方仍可按《婚姻法》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确有必要”的情形是:

(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而怀孕的;

(2)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的;

(3)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不尽快解决对婴儿将造成严重后果的;

(4)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

(5)女方出走下落不明的。

以上就是“导致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和“哪些情形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每一起离婚案件的背后,都意味着一段感情的破裂,一个家庭的解体,尤其是对于那些已经有了孩子的家庭,离婚对家人和孩子的伤害。同时因为离婚矛盾导致的各种纠纷和冲突,甚至是酿成的各种人伦悲剧了。因此,结婚要谨慎,离婚要不得。如果您要离婚的话,一定要再三考虑。如有必要,可以聘请律师,避免发生纠纷。

烟台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或许您们早已分床睡,甚至分居。即使是这样,法院会判离吗?答案是:不一定!法官审案,只能根据法律规则,运用自己的判断来认定您们是不是感情已破裂。只有在法官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前提下,第一次起诉,才会判决离婚。不判离您也用不着灰心,只要坚持,离婚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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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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