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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有哪些内容,订立婚前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299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婚前财产协议有哪些内容

婚前财产协议书一般应包含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婚前财产的范围(含债务)的名称、数量、种类、价法、状况等,将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详细得列一张清单。

3、上述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男女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权利归属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

4、婚前财产婚后的收益归属。

5、婚前财产婚后处分行为产生的收益归属。

6、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

7、其他应约定的事项,如对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等。

8、婚前财产协议生效的条件、时间等。

9、男女双方签字。

10、婚前财产签订时间。

二、订立婚前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

1、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

2、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

一般包括男女双方婚前的存款,房产,车子,其他贵重物品等。婚前财产协议的约定不能过细,仅对重要财产作出约定即可。

3、明确婚前财产婚后共享的比例。

在婚后可以与爱人共享的财产内容,以及共享的比例应该清楚。若只是表述为“婚前某项财产婚后共有”,法律上的理解应是每人一半。

4、财产描述要明确。

在实践中,由于财产描述不明确最终导致认为协议约定不明而不予确认的案例不在少数。比如房产的描述,很多伴侣在作婚前财产协议时,对于一方的婚前房产只是写“某某小区的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正确的描述应该是“坐落于某市(县)xx街xx号房产由双方共有”。

5、设定清楚婚前财产生效的条件、时间。

协议的生效若未作特别约定的话,一般是结婚登记后生效。很多情况下,当事人为了增加婚前财产协议的公示力会增加经公证机关公证或律师见证后生效的限制。

6、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在结婚前签订也可以在结婚后签订。

7、如果将一方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虽然双方达成了有效的协议,但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婚前财产协议有哪些内容”以及“订立婚前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有了更深的认识。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这意味着,婚前财产协议对夫妻双方而言具有合同约束力。所以如果要订立婚前财产协议,最好及时求助于专业律师,帮助你订立合法有效的婚前财产协议,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婚前为表达爱意,把自己名下的存折赠给对方,但对方至今没有支取,若离婚,存折里面的存款怎么处理?对此,观点不一,通说认为,这种赠与合同不能成立,存折中的存款并没有发生转移。因此,存折既然赠与了,就应当把存折上存款人的名字改过来,房屋、汽车等记名权利的财产更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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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传统风俗习惯常以摆婚宴酒席的那天作为男女双方的结婚时间,这只是人们心目中结婚的开始,我国婚姻法并不承认这种仪式制结婚。从法律意义上讲,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结婚登记为准,也就是说结婚证上的登记时间是夫妻关系确立的时间。这一时间也是男女双方权利义务划分的时间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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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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