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具体包括基本工资、补贴、奖金、福利、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依核准登记,以个体工商户名从事工商经营;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以农村承包经营的名义从事商品经营;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经营;依据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等规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于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的,一方或双方共同经营所得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遗嘱人的本意是只给夫妻一方,不允许其配偶分享,则可以在遗嘱中指明,确定该财产只归一方所有,该遗产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一方的特有财产了。关于赠与的财产,可以将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视为赠与整个家庭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赠与人只想赠与夫妻的一方,可以在赠与合同中指明该财产只归其中的一方所有。
5、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6、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8、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一方隐藏共同财产怎么办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对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或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以看出,即便离婚过程及财产分割已经结束,但是一旦另一方发现一方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导致己方得不到公平的财产分割,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即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隐藏财产的一方不只要面临隐藏的财产重新分配,而且其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要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2)诉讼时效: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3)如何分割:离婚时发现对方转移、隐藏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这是对离婚隐匿财产行为的一种处罚。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的,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时,也可以请求多分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以及“一方隐藏共同财产怎么办”有了进一步认识。隐藏财产的行为有很多种,只要是不让对方知道的财产转移行为,都属于隐藏财产的行为。所以在夫妻生活中,不要被爱情冲昏头脑,要守好自己安身立命的财产。不论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时或者离婚后,一旦发现对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最好及时联系专业律师,寻求有效的解决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