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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婚前财产,是否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

此文章帮助了415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婚前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是否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夫妻或者是未婚夫妻对双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或者是婚后共同财产的界定。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一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

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

因此,婚前财产公证,不是必须要做。虽然会伤感情,但是可以避免发生财产纠纷。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最佳时间上看,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再办不如婚前就办。

以上就是“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婚前财产”和“是否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应注意的是,协议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财产,如发生纠纷,主张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应负举证责任,否则应推定为婚后取得按婚姻法规定确定产权归属。如果您不知道如何举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婚前为表达爱意,把自己名下的存折赠给对方,但对方至今没有支取,若离婚,存折里面的存款怎么处理?对此,观点不一,通说认为,这种赠与合同不能成立,存折中的存款并没有发生转移。因此,存折既然赠与了,就应当把存折上存款人的名字改过来,房屋、汽车等记名权利的财产更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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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传统风俗习惯常以摆婚宴酒席的那天作为男女双方的结婚时间,这只是人们心目中结婚的开始,我国婚姻法并不承认这种仪式制结婚。从法律意义上讲,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结婚登记为准,也就是说结婚证上的登记时间是夫妻关系确立的时间。这一时间也是男女双方权利义务划分的时间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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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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