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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个人名义负债是共同债务吗,夫妻个人债务有啥

此文章帮助了719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夫妻一方个人名义负债是共同债务吗

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人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认定。

(一)个人婚前债务。

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

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只要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就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这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夫妻个人债务有啥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一方婚前所负债务或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为了个人的需要而负的债务,主要包括:

(一)婚前所负债务;

(二)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四)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五)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所负的债务;

(六)夫妻一方因继承遗产或接受遗赠,并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继承遗产、接受遗赠所应承担的被继承人、遗赠人的债务;

(七)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期间一方因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八)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

行文至此,不觉到了尾声。以上便是对“夫妻一方个人名义负债是共同债务吗”以及“夫妻个人债务有啥”两个问题的浅要介绍,希望能为大家带来些许帮助。夫妻间的共同负债与个人负债需要明晰,两种债务离婚时的处理有不同。此外,有关婚姻家庭的问题还有很多,如何时可以单方面离婚、离婚有什么限制条件吗等。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此债务是否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所负的债务?如果债券人明知此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如果此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总之,判定债务性质看用途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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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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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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