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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要分割夫妻财产,分割夫妻财产有哪些方法?

此文章帮助了247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情况要分割夫妻财产

1、离婚。

男女双方因结婚而导致财产混同,一旦离婚,双方不再共同生活,必须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约定。

通过约定改变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制,变更夫妻财产各自所有制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制。

3、继承。

夫或妻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的,应该先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然后再对死者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继承。

4、夫或妻一方实施了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情况下,夫或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5、夫或妻一方怠于履行抚养义务,使患重病的受抚养者无钱医治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情况下,另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二、分割夫妻财产有哪些方法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法包括:

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

2、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分割。

3、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价金分割是在双方均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

行文至此,不觉到了尾声。以上便是对“哪些情况要分割夫妻财产”以及“分割夫妻财产有哪些方法”两个问题的浅要介绍,希望能为大家带来些许帮助。在特定情形中,夫妻的财产需要分割,分割财产要注意方法。除了上述问题外,有关婚姻家庭的问题还有很多,如夫妻财产有哪些、离婚时夫妻财产应按何种比例分配等。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辞职补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认为,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所得不同。它与劳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这种补偿是对辞职者以后个人基本生活的一种最低保障,因此该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补偿金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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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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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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