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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处外地的能否离婚,身处外地的如何离婚?

此文章帮助了327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身处外地的能否离婚

离婚方式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三种是判决离婚,也是可以到居住地满一年的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在当地居住满一年的证据。

因此,如果你们通过双方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的,必须由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判决离婚,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并且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但你们离开住所地未超过一年,或者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未满一年的,则只能回住所地提起离婚诉讼。

二、身处外地的如何离婚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必须向该公民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但没有经常居住地,即没有在任何地方居住达一年以上,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则须向其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应向其原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户籍迁出超过一年的,应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

公民被注销城镇户口,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也被注销城镇户口的,应向被告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上文对“身处外地的能否离婚”以及“身处外地的如何离婚”两个问题进行了避繁就简地介绍,相信大家现在对婚姻家庭的有关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离婚的难度本来就不小,身处外地而要离婚的难度就更大了。除了上述问题外,有关婚姻家庭的其他问题,如夫妻如何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等,本文限于篇幅对此不多作讨论。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上述问题时,向律师进行咨询不失为一种选择,相信专业的律师会为您带来专业的解读。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的说法在某种程度上有一定道理。比如您先提出离婚,对方可能就会抓住您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您在财产等方面做出让步,而法院也不好在第一次起诉时判离,为早些离婚,这时您很可能妥协。所以说是否吃亏主要就看您对离婚的迫切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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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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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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