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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在哪些时候适用?

此文章帮助了446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情形选择诉讼离婚

关于诉讼离婚的情形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1、离婚只是单方意愿,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

2、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

6、双方就离婚、财产、子女等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但是没有时间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可以选择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走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解除婚约关系。

7、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想通过法院调解书的方式来增强协议的效力,也可以选择走无争议离婚的诉讼程序来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二、诉讼离婚在哪些时候适用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行文至此,不觉到了尾声。以上便是对“哪些情形选择诉讼离婚”以及“诉讼离婚在哪些时候适用”两个问题的浅要介绍,希望能为大家带来些许帮助。诉讼离婚是离婚时的一种选择,了解能提出诉讼离婚的情形想必是很有帮助的。除了上述问题外,有关婚姻家庭的问题还有很多,如有过错的一方能提出离婚吗、离婚可以由过错方提起吗等。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与财产争议要一并处理,而法院也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因此,法院会让原告预估财产价值。我们不建议伪造或虚报财产价值,这样会引起立案人员的反感,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同样,也不要过高地估计财产价值,为以后的退费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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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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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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