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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要如何签订,签了离婚协议后能否反悔?

此文章帮助了857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协议要如何签订

1、财产分割要易操作;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内容一定要方便操作,以免日后执行麻烦时反悔,而故意制造出不利于执行的事端来。一般来说,钱款支付稍为便捷,离婚协议签署后执行起来较为痛快对于房屋的权利文件有:

(1)购房合同及附件;

(2)契税凭证;

(3)教育附加费四税通用凭证;

(4)按揭贷款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

(6)交款发票。

2、子女抚养费支付要明确;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应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为抚养费的数额;二为抚养费的支付周期;三为抚养费的变更条件。

抚养费的数额应该具体;抚养费的支付周期要明确;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需求随着年龄的增加也会逐渐增多,因而抚养费的支付也应逐渐增多为宜。

3、子女探望权约定要细化;

4、“假离婚”要不得。

二、签了离婚协议后能否反悔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显然,婚姻关系包括涉及婚姻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处理应适用《婚姻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而不应适用合同法的有关精神。

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就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

为协议离婚而签订离婚协议应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符合所符条件时才能生效。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所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当这两种情况符合时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才生效。

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未能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而引起诉讼,说明双方未履行所签的离婚协议,对此应视为双方已经反悔。同时也说明已不能实现协议目的,可以解除该协议。

行文至此,不觉到了尾声。以上便是对“离婚协议要如何签订”以及“签了离婚协议后能否反悔”两个问题的浅要介绍,希望能为大家带来些许帮助。离婚协议在离婚时有一定作用,对夫妻双方处理离婚财产、子女抚养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如果您对签订离婚协议仍存在疑问,不妨向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各地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格式要求不一。有的地区允许当事人自己按照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要求自行起草协议,不拘泥于一定的格式;但有的地区则要求离婚当事人按照固定的格式套用,填写离婚协议书。其实格式并不重要,内容才是关键。因此,若通过网络获取范本的,一定要仔细斟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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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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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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